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曉晴報道:禪城區交通局下屬事業單位的一位80後合同工借用幫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的時機,以單位的名義購買了一批價值15萬多元的iPad、iPhone等電子產品並想向單位報賬,不料被單位領導慧眼識破。13日,涉嫌貪污的這位合同工梁某偉在禪城法院過堂。
  為了配合限摩工作,禪城成立了臨時機構——禪城限摩辦,由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交警大隊負責管理。禪城交通局下屬一個事業單位的合同工梁某偉被調往該辦工作。公訴機關指控,2013年年初,梁某偉被安排為限摩辦採購辦公用品。期間,他利用職務之便,以限摩辦的名義購買了一批電子產品,包括iPad、iPhone等,並讓賣家開具“辦公用品”的發票與限摩辦結算。當年1-5月,梁某偉以單位名義購買的電子產品價值有15.7萬元之多,這些電子部分被他低價轉讓給一黃姓朋友,剩餘的則被他擺到網上低價售賣。
  不過,他的小算盤沒有打響。公訴機關指控,上述電子產品賣家按梁某偉的要求,前往限摩辦結算,限摩辦的一位領導審核發票時發現其中可能存在作假行為,遂向梁某偉詢問,梁某偉只好將醜事和盤托出。據公訴機關指控,梁某偉構成貪污罪,並給出了五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。案件將擇日宣判。
(原標題:佛山男子用15萬公款買iPhone再低價賣 被控貪污或獲刑)
編輯:SN0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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